设计建造

设计建造是一种建筑项目的交付模式,业主将项目交给单一实体全面负责,承揽设计、采购、施工等,直至项目完成。与传统的设计-招标-建造项目交付模式相比,设计和建造业务由一个被称为设计-建造承包商的单一实体来承担;而设计-招标-建造模式中,设计和建造是由不同的实体承担的。


定义

美国总承包协会的定义:设计建造模式,又称设计施工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模式,是一种合同框架;在此框架下,由一个实体,根据一份合同,承担全部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的定义:政府机构和私人商业领域可选用的项目交付方式之一;使用该模式,业主可将设计和施工的责任集中在一份合同之中,从而期望项目的生命周期成本被最有效利用,获得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英国皇家建筑学会定义是:业主就整个建设项目直接与一个承包商沟通,这个承包商要负责每个设计和施工的流程,并负责协调。施工与设计阶段虽有联系,但还是独立的过程。业主可以直接任命内部人员或者一个单独的咨询人员来审核项目是否物有所值,质量是否满足业主要求。


组织架构

设计建造承包商通常是建筑承包商,但在很多情况下,也可以是设计专业人士,如建筑师或工程师。设计-建造承包商可采用下述组织结构:

1、应用自己实体的力量独立完成全部合同;

2、以设计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组成一个联合实体;

3、以设计承包商为主导组成团队,施工承包商作为分包商;

4、以施工承包商为主组成团队,设计承包商为分包商。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即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印发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政策文件和相关指导意见下,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需要配备由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师做为总负责人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团队进行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实施。并配备以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经理全过程工程总咨询师)作为总咨询师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来为业主和EPC项目提供各阶段咨询和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注意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发展周期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在其范围之列。


背景

2019年12月2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师,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管理控制,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应当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020年08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和生产、施工深度融合。引导骨干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方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与融资运营两种方式分


过程内容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 、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