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信委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网络营销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制造业网络营销(以下简称网络营销)指企业以现代营销理论为基础,借助网络、通信和数字处理技术,将产品规划、产品开发、网站设计、网店运营、品牌推广和产品分销等整合的营销模式。为加快推进制造业网络营销,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营销效率,拓展国内外市场,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制造业网络营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国家建设“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顺应“互联网+”大势,加快推进制造业与网络营销跨界融合,创新制造业企业的营销模式。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营销活动,大力推进“电商换市”,拓展企业营销范围。通过网络技术改造企业传统营销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增强企业营销能力。通过建立诚信机制,强化质量和标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新空间;为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途径;为加快发展信息经济,推动制造强省建设提供新动力。


      二、主要目标


    依托我省制造业特色和信息经济的基础,通过推进网络营销应用普及、依托多种平台开展网络营销、不断丰富创新网络营销模式、强化网络营销要素支撑和完善网络营销推进机制,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网络营销示范企业和特色鲜明的网络营销试点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或区域影响力的制造业网络营销平台,形成一批分工明确、协同发展的网络营销产业链,建设一批功能完备、配套完善的网络营销示范区,努力扩大制造企业的网络营销范围。力争到2020年,实现规上制造企业网络营销全覆盖,网上采购和销售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全省制造业网络营销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三、工作内容


      (一)普及网络营销应用


    1.树立全网营销理念。鼓励企业整合传统营销网络、移动互联网、PC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灵活运用各种网上营销方法、选择使用一种或多种电商模式、充分发挥各种搜索引擎功能、并根据针对客户群加入各类语种的支持和针对各种智能设备的支持,最大限度利用网络资源开展营销活动,以提升品牌形象、规范销售市场、促进整体销量、解决线下销售瓶颈、完善客服体系、梳理分销渠道。


    2.明确网络营销定位。鼓励企业根据本行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需要,明确网络营销在企业市场营销中的定位。在企业营销体系中加入网络营销模块,并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营销活动,形成全员营销的良好氛围。通过制定全网营销规划,将新产品开发和筛选、供应链建设、网站建设、网店运营、品牌推广、产品分销等商务活动集成于一体,努力提升对细分市场和细分人群的网络营销精准化程度。


    3.强化网站营销功能拓展。进一步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建设和完善具有网络营销功能的PC、手机等多种平台的企业网站。推动企业在网站中实现网络营销功能模块或完善与企业网络营销平台的对接,开发售后服务系统,并根据企业特点和营销形式定期做好网站更新和升级。


      (二)依托多种平台开展网络营销


    1.依托专业电商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支持中小制造企业依托专业电商平台进行网络营销。支持适合网络销售的终端产品依托现有网络平台开展网上销售,鼓励企业在充分了解各电商平台特点基础上,选择适合的电商平台,并在其内建设具有企业特色的网店开展网络营销。鼓励符合“浙江好产品”入选标准的制造企业和产品入驻淘宝网“中国质造”平台。


    2.依托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支持有条件的原材料企业参与线上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开展煤炭、钢铁、塑料、皮革、化工、有色金属等网上现货交易。鼓励现货生产企业、材料供应企业、现货需求企业积极参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


    3.拓展网上采购渠道。以装备制造企业为重点,积极开拓网上采购渠道。可以会员方式加盟大型网上采购平台,参与信息发布、产品展示和询盘洽谈等商业互动活动,推广和销售企业的装备产品。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加盟各类招标网站,依托招标网站所提供的快捷、有效的会员信息服务,参与各种形式的网上招投标活动,赢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4.推进跨境网络营销试点。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进驻海关集中监管区,通过正式报关等环节开展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建设境外服务网点或依托电商服务企业,通过一般贸易等方式出口,根据网上订单销售给境外消费者。通过卖出去和买进来有序结合,鼓励制造企业稳步发展进口型的跨境电商业务。


    5.依托垂直电商平台开展网络营销。鼓励产品较单一的中小制造企业通过加盟垂直电商平台开展网络营销,鼓励企业在同类产品上做精做细,以精准的差异化定位,来符合不同人群对同类产品的差异化需求。


    6.通过企业自建平台开展网络营销。鼓励网络营销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大型制造企业整合一批运营、设计、营销、物流等人才组建网络营销业务部门,开展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网络营销,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依托第三方或整合自有资源建立行业电子商务平台。


      (三)创新网络营销模式


    1.发展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O2O模式。鼓励制造企业在传统销售网点增加体验消费功能,促进网络营销与门店销售有机融合。支持制造企业利用已有品牌优势、实体网点资源和物流配送体系,扩大网络销售规模。积极探索通过网络咨询、网络广告、网上互动交流等扩大产品宣传,实现线下签约销售的互动模式。


    2.利用移动电商发展网络营销。支持企业充分利用移动电商灵活便捷、易于推广、潜在用户规模大的特点,加快建立APP平台,参与移动电子商务市场来发展网络营销。鼓励制造企业通过APP的二维码扫描实现与线下的活动、广告、促销等形成联动,通过开展线下活动、展示,线上抽奖、派送等活动,促进线上线下结合互动,提高企业知名度。


    3.推广消费者为核心的C2B模式。推动企业将现有“网络营销平台”升级为“消费者连接平台”,突出消费者的主体地位,提高现有产品的个性化程度,努力实现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为“粉丝经济”的形成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提高网络设计能力,开展线上设计交易服务和产品众筹服务。


    4.运用大数据的营销模式。推动制造企业网络营销由IT模式向DT模式转型。根据海量的大数据积累,将用户的行为轨迹与兴趣点相结合,更准确的锁定潜在目标用户人群,指引广告传播策略的精准设定。通过语义分析及爬虫技术,对海量用户数据过滤,快速抓取微博、社交类网站内的广告关联信息,精准定位符合需求的用户群体执行推广方案。


      (四)强化网络营销要素支撑


    1.推进云计算应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运用云计算技术开展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提高网络营销的效率和精准度。鼓励大型制造企业以营销为中心建立云平台开展业务流程重组,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并实现关联企业在价值链上各环节的相互协同。鼓励中小企业搭载第三方云服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活动,以节约资源和降低营销成本。


    2.推进供应链仓储体系建设。推广高效率、低成本和低差错率仓配一体化物流模式,鼓励企业开展供应链仓储改造。通过接口数据库与企业的信息系统对接和数字化物联手段,精准控制企业网络营销中的采购、仓储、发货、送达等各个环节,提供库存同步、全流程透明、预警式客服等数字化物流服务。


    3.推进万物互联应用。推广RFID、二维码、信息回溯等现代物联技术,推动我省早日进入以生产高度数字化、网络智能化、机器自组织为标志的工业4.0时代,以便运用客户定制去实现个性营销、智能终端去实现场景营销、智慧城市去实现关联营销、行为分析去实现预测营销、身份标签去实现精准营销、产品检测去实现预备营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制造业网络营销是我省提升工业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重要内容。各级经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狠抓举措落实,建立和完善制造业网络营销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激励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借鉴温州等地有效做法和经验,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制造业网络营销的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各类产业基金和创投基金与制造业网络营销投资项目的对接。鼓励制造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三)着力指导服务。各级经信部门要因地制宜地加大对制造业网络营销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网络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制造企业与各种形式电商平台的对接和交流。引导制造企业与网络营销培训机构的合作,定期组织网络营销培训。加强省内高校与制造企业的对接,为制造企业培养网络营销专业人才。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及时宣传我省制造业网络营销工作的推进成效。强化典型引路,通过推广成功案例、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以及举办高峰论坛等形式,及时总结和宣传各类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合力推动制造业网络营销工作的良好氛围。

 

 

(来源:浙江省物联网产业而协会)